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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闽高法[2023]155号)、《2023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其他最新数据,福建省202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死亡赔偿金:
一般地区:1123060元(即:2023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153元×20年)
厦门市:1457600元(即:2023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80元×20年)
残疾赔偿金
一般地区:2023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153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一级100%——十级10%;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厦门市:2023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80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一级100%——十级10%;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般地区:2023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674元×扶养年限×伤残系数
厦门市:2023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411元×扶养年限×伤残系数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丧葬费(根据《福建高院《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闽高法[2023]155号》,丧葬费依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般地区:54260元(即:2023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8520元÷12×6个月)
厦门市:61540.5元(即:2023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3081元÷12×6个月)
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构成伤残 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受害人举证证明伤情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 构成伤残等级或死亡 伤残等级、死亡 参考赔偿金额 死亡 100000元 一级伤残 80000元 二级伤残 70000元 三级伤残 60000元 四级伤残 50000元 五级伤残 40000元 六级伤残 30000元 七级伤残 20000元 八级伤残 15000元 九级伤残 10000元 十级伤残 5000元 营养费:30元/天 营养期(若构成伤残等级,每一级伤残等级以1000元内酌定,逐级递增,总额不超过10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60元/天
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雇佣护工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计算,但应界定在合理范围内。3、无法证明护理费用实际支出情况的,参照当地护工行业同等劳务报酬计算。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计算每日误工费)(注:厦门市统计局未发布2023年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
2023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表 3 2023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 业 | 2023年 | 2022年 | 增长速度 |
合 计 | 67651 | 65392 | 3.5 |
农、林、牧、渔业 | 54909 | 52450 | 4.7 |
采矿业 | 62601 | 63835 | -1.9 |
制造业 | 72590 | 69715 | 4.1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3595 | 61350 | 3.7 |
建筑业 | 65705 | 64054 | 2.6 |
批发和零售业 | 61886 | 58621 | 5.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9698 | 64584 | 7.9 |
住宿和餐饮业 | 52524 | 48558 | 8.2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11298 | 96028 | 15.9 |
金融业 | 117648 | 108280 | 8.7 |
房地产业 | 64284 | 62850 | 2.3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4158 | 66673 | -3.8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7241 | 64884 | 3.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7652 | 50653 | -5.9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0580 | 49128 | 3.0 |
教育 | 53128 | 50841 | 4.5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77549 | 75362 | 2.9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5552 | 52775 | 5.3 |
☞ 福建高院《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闽高法[2023]155号)
※ 注2:数据来源:福建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