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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申请再审的程序、期限及超期的救济办法

2022-07-27  941

一文读懂申请再审的程序、期限及超期的救济办法

民事诉讼中,法院已经作出判决、裁定,且已经生效了,如果这时候当事人发现判决、裁定在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该怎么办呢?

再审,又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一、启动再审的途径有哪些?

        1、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再审程序启动的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一种途径。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199条、201条)

      2、检察院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

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民诉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提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通常先是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检察院审查后提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少数情况下检察院也可能主动发现而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208条、209条)

      3、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情况相对较为少见,此种情况通常是法院基于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的线索,发现错误进而启动再审。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首先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这两种是最主要的途径。如果仍未获得支持,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反映情况,争取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诉法第200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三、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限制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申请再审后,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当事人根据上述理由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期限限制,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且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四、如果向法院申请再审以及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超过期限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期限,按照规定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但是如果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现案件确实有错误,仍然可以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如果法院没有依职权启动再审,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尽管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超过法定期限,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也不予受理,但是附加了一个例外:不可归责于其自身原因的除外。而且实践中,也不乏超过期限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检察院实际受理的案件。

本文由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收集整理。

团队负责人陈纪豹律师,执业19年,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清市社科联专家库成员、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主任,福清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兼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福清市阅读协会副主席。毕业和进修过的学校:厦门大学、北方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带领的律师团队办过大量的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带领的律师团队连续多年年获评司法系统先进集体。个人多次被福清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主要业务:企业投资、并购、重组法律业务,刑事、民事、婚姻、公司法务等。地址:福清市江滨路融武大厦708(市政府附近,利桥古街旁),手机:138590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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