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达律师成功案例)案件警示:虚假合同背后的骗局:警惕个人信息被不法利用 近期,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涉嫌合同诈骗而驳回的民事案件。案件的经过和相关警示内容再次提醒我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应提高警惕,防范金融诈骗。 案件经过 1. 事件起因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要旨涉案借款在实际支付时打入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可以认定为债务的混同,法定代表人应与公司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判理由(一)关于魏某在协议上签名是否属于职务行为的问题。本院认为,魏某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在三份涉案协议上的签名均分别紧随在A公司名称之后出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 ...
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重要凭证当借条所载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时该以哪个为准案情回顾2022年8月,被告杨某欲投资矿石运输合同项目向原告李某借款。当月15日,李某向杨某转款15万元,随即杨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杨某今借到李某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用于投资矿山运矿石工程签合同,如未签订合同马上退还给 ...
夫妻财产约定,能否排除法院执行?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讲解的是关于“执行异议”和“夫妻财产”的法律知识。 案例背景:申请执行人汤某与被执行人章某的案件中,章某未履行生效刑事判决的退赔义务,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查封了章某名下的两处房产。随后,案外人万某提出执行异议,声称涉案的房产属于她个人或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解除查封并停止执行。然而,法院经过审查,最终驳回了万某的异议请求。 法院裁定依据《最高人
律师支招:如何在没有签订工程合同的情况下追讨工程款如果您在没有签订正式工程合同的情况下,仍然未收到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以下是一些有效的解决途径,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采取措施。 一、沟通与调解 1. 直接沟通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发包方进行友好的直接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详细阐述工程的具体情况、已完成的工作量以
现代生活中年轻人经济压力较大,父母因对子女的疼爱而对子女进行经济帮扶与生活照料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父母给付款项时,儿子单方出具了借条,那么儿媳是否有共同还款的义务呢?(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林女士与张先生曾是夫妻,两人于2024年诉讼离婚。可让林女士没想到的是,离婚后不久,婆婆邓女士与前夫张先 ...
鲁法案例【2024】685(图源网络 侵删)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数字化签约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电子签可以让用户通过手机等设备随时随地完成合同签订等操作,相比传统签约方式,电子签有效降低了合同的签约成本、缩短了签署时间,极大提升了签约效率。但是没了“白纸黑字”的借条,仅签订了“电子借条”,法院会认可 ...
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 陈某和李某系交往多年的老朋友。自2020年8月起,李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陈某借款,从2020年8月开始,陈某用自己的信用卡刷卡套现后,又以现金、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出借给李某5万元,双方在2021年1月1日对账后,李某尚欠陈某借款本金4万元。李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承诺还款,但一直没有偿还,陈某遂诉至法院。那么,该案能否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首先,原、被告之间并不构
在微信朋友圈散布捏造的不实消息,造成他人名誉受损(包括经营主体社会评价降低、商誉受损),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依法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小明(化名)与小丽(化名)是一对情侣,小丽为在校大学生,小明任职于聚某教育咨询中心。 2021年9月,小丽付费在校内网红微信账号的朋友圈发布乘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乘某公司”的不实负面信息。第二天,小
网络购物发生纠纷,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购物发生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通过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那么合同履行地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通过信息网络直接交付,例如:消费者购买Q币、电子图书,网课、优酷会员充值等就属于直接通过网络形式进行交付的虚拟商品,这种情况就以买受人的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二是通过其他方式交付,例如:消费者购买衣物、家电、鞋帽等商品通过快递公司包邮给消费者就属于其
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发生借款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在借条上签名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今天,我们就来以案说法。陈某因经营所需向黄某多次借款。2019年1月8日,陈某向黄某出具借条,载明借到现金15万余元,承诺2019年1月25日之前全部还清。后陈某未按约还款,2019年2月4日,黄某至陈某家中索要借款,陈某的妻子和父母在家,期间陈某回到家中,其妻子和父母在2019年1月8日的借条右下角作为担保人均签署了
福清律师,申请再审
在留有空白的合同上签字是否有效? 实践中,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交易的便捷性,将留有空白的合同签字盖章后,直接交给另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行为看似提升了交易效率,实则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当事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清楚、理解合同内容,同时也表明其放弃核实空白条款的权利,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因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在空白合同上续写内容的,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可知,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简而言之,行使法定债务抵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抵销的债权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被执行人请求抵销,请求抵销的债务
债权转让,又称作“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则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则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有效的债权转让须满足以下条件:1、 须存在有效债权。原合同存在有效债权是债权转让有效的基础。原债权无效或消灭,则转让标的不能,更无有效的债权转让可论。2、 债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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