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有很多人对转让公司股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等具体问题提出了咨询。由于公司股权转让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导致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容易产生纠纷和问题。那么,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最常涉及的事项和规定有哪些呢?一、股权转让的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1. 股东之间内部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可以自由的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
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所在。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之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那么,对于股东的利润分配《公司法》有怎样的规定?如果股东分配利润的权利不能得到保证的话,股东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均可称为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所以对发起人的规定可以使用我国法律对合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会产生两种结果:公司设立成功或者设立失败。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发起人所承担的责任不同。(一)公司设立成功
在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经常存在着一股二卖的情形,严重损害了相关受让人的权利。一股二卖是指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行为。那么,一股二卖的法律后果如何呢?对两次股份转让的受让人的权益又是如何保护的呢?就第一次股份转让行为而言,因为《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
在实际公司运营中,存在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签订协议,约定以他人(即名义股东)的名义作为公司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这种协议就叫做代持股协议,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实际出资人(也叫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代持股协议生效后,公司办理相关登记后,名义股东实际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工商登记等的登记文件中,并且在形式上,名义股东就是公司的合法股东,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要承担股东义务。而公司股份的实际投资人
案例林某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电工兼机修工,2018年办理入职。2020年5月林某未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领取工资后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暂时无法生产,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应当如何救济。律师解析1、公司可以主张林某赔偿合理损失。林某作为公司的技术工人,已经在公司任职两年,与公司之间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等劳动权利。并且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股权激励特别注意事项有哪些?员工股权激励的目的是通过分红权益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共享发展收益。除了通过有限合伙方式保障创始人的实际控制权外,还应在股权激励协议也就是有限合伙协议中,特别注意约定下列事项:(1)将行权、分红与公司经营业绩、员工工作年限、绩效考评等条件挂钩;(2)被激励员工承担竞业禁止义务,被激励员工即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营、协助他人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3)员工离职时,创始人即普通
导读:在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经常存在着一股二卖的情形,严重损害了相关受让人的权利。一股二卖是指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行为....在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经常存在着一股二卖的情形,严重损害了相关受让人的权利。一股二卖是指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行为。那么
导读:股东会如何表决?某有限责任公司张股东拥有55%的股权,王股东拥有10%的股权,李股东拥有15%的股权,赵股东拥有20%的股权。现在,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变更公司形式)的问题表决,张股东、王股东赞成…某有限责任公司张股东拥有55%的股权,王股东拥有10%的股权,李股东拥有15%的股权,赵股东拥有20%的股权。现在,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变更公司形式)的问题表决,张股东、王股东赞成,李股东
导读:公司设立时,他人代签的股东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陈律师,您好!林小姐和陈先生两年前在某开发区成立了一个有限公司,其中林小姐占20%的股份,陈先生占80%,两人都完成了实际出资......陈律师,您好!林小姐和陈先生两年前在某开发区成立了一个有限公司,其中林小姐占20%的股份,陈先生占80%,两人都完成了实际出资,当时林小姐所有的手续都是托朋友刘先生办的,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时候写明了两人的股份分配比例;签订股东协
导读:基本案情:原告林方清诉称: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公司僵局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其权益遭受重大损害,请求解散凯莱公司。.....基本案情:原告林方清诉称: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公司僵局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其权益遭受重大损害,请求解散凯莱公司。 被告凯莱公司及戴小明辩称:凯莱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运营状态良好,不符合公
导读:以案说法:有限责任公司制订公司章程应当注意的事项案例张某、郑某、秦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齐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股东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不令其满意,可以抽回其出资或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案例张某、郑某、秦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齐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股东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不令其满意,可以抽回其出资或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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